商南县检察院:让爱“家”倍 共护花蕾

“如果不是因为其他几个朋友的影响,小明(化名)不会有此次的犯罪行为。父母监管的缺失,很容易会使缺少分辨能力的孩子误入歧途,希望各位家长多与孩子沟通,给予孩子正确的引导和陪伴......”
商洛市商南县检察院未检办公室,检察官在向7名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制发《督促监护令》和训诫词后,再次语重心长地嘱咐着。
如何充分发挥检察履职,让缺失的家庭责任归位,让迷途的少年返航,让更多的孩子在关爱和守护中健康成长,是每一位未检检察官眉宇间凝重的思索,也是近年来商南县检察院一直在坚持着的生动实践。
依法履职,推动家庭教育指导规范化。该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,秉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和优先保护的司法理念,坚持教育、感化、挽救为主,惩罚为辅的原则,认真落实法律援助、社会调查、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办案制度,确保办案过程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。针对监护人未依法履行监护职责、家庭监管缺失等情况,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制发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《监督监护令》及《家庭指导帮教实施方案》等法律文书,明确其监护责任和教育义务,引导家长“依法带娃”。
加强协作,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凝聚力。该院与妇联、机关工委、民政、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,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。联合妇联指派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“一对一”指导,引导其改变教育方式;组建以心理咨询师、社会工作者、育儿专家等专业人士为主要成员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资队伍,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亲职教育、心理疏导、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,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。
主动创新,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实效性。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之前,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,全面了解其成长轨迹和家庭情况,找出影响其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,然后根据案件类型、社会调查报告、心理评估报告等,为每个家庭量身定制家庭教育指导方案,采取“集体式教育”和“个性化定制”相结合的方式,创新布置特色任务,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调整指导方案,确保家庭教育指导达到最优效果。
强化监督,确保家庭教育指导长效性。该院联合社工组织工作人员拟定评估量化表,合理设定考察指标和评估分值,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监护人到场参与讯问、询问等办案环节的前置程序,把监护人接受指导的次数、方式和效果列入家庭支持环境评估因子,作为检察机关是否作出批捕或起诉等处理决定的参考。在家庭教育评估结束后,由检察官、社工组织工作人员持续开展跟踪回访,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从“短期干预”向“长效赋能”转变。(王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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